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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采购协会(以下简称采购协会)于2007年7月27日正式成立。是由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供应商及相关机构等单位和个人自愿发起组建的非营利性自律组织,业经辽宁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接受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教育、组织、引导协会会员,加强行业自律,弘扬职业道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理论研究,开展业务交流,强化技能培训,在政府和会员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协会将积极贯彻国家、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精神,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构建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不断提升采购协会综合实力及专业服务能力,积极服务于政府采购事业改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