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三对标”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点击 62回复 0 原帖 2022-11-09 18:42

为加强区统计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根据局党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21年重点工作方案》的分解,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廉政风险问题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控制。近期,区统计局“三对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开展领导交流推进情况,以及对副科以上的领导干部、内设机构科室负责人的廉政风险点检查和评估会议。


一是对标排查重点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机制建设,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解决好风险防控问题,推动责任有效落实。对标年初确定的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三个方面来阶段性开展廉政风险检查。思想道德风险重点对标坚定理想信念,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精神文明、家庭美德、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制度机制风险重点对标单位在权力运行、机制体制、监督管理、民主决策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岗位职责风险重点对标个人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风险。


二是对标廉政风险

按照“自己找、领导提、集体定”的方式,对标检查自身岗位廉政风险点。根据统计工作职能职责,检查了从岗位职责、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缺失廉政风险点,进一步明确了执行、落实、结果三方面落实工作成果。本次推进会亮化了各自岗位廉政风险点的完成情况,形成了局党组成员、局机关内设科室、下属事业单位统计专业岗位人员的廉政风险排查推进表及相关评估材料。


三是对标防控管理

按照“单位定制度、岗位定措施”的要求,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工作职责,对标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廉政风险实时监控,即时预警,及时处置。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进一步明确了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纳入局绩效目标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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